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实验教学管理,从源头管控实验课程安全风险,确保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5]13号)要求,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自查与全校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为原则,聚焦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全流程安全管控,对本学期开展的所有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合规性自查与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风险见底、隐患清零、责任到人、闭环管理,坚决杜绝未经评估、违规开展、风险失控的本科教学实验活动。
二、排查范围
本学期开展的所有本科教学实验项目,覆盖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全部实验类型;覆盖所有本科教学实验室、各级各类实验场所、实验设施设备、实验耗材与危化品、实验人员及操作流程等。
三、重点排查内容
(一)安全风险评估合规性排查
1.本学期所有正在运行的本科教学实验项目是否按规定完成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认定,是否按一至四级(红橙黄蓝)准确判定风险等级。
2.一级(高危险)、二级(较高危险)实验项目是否履行评估、审定、备案程序,是否存在未经评估即开展实验的情况。
3.《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完整填报,危险源清单、风险分析、防护应急措施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篡改信息问题。
(二)实验现场与危险源管控排查
1.化学类: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是否双人双锁、台账清晰,通风、防爆、防腐、泄漏处置设施是否完好。
2.生物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管理是否合规,生物安全防护、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标准。
3.辐射类: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是否合规使用,防护与监测措施是否到位。
4.机电与特种设备类:高速设备、高压电气、激光、强磁、加热设备及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是否定期校验,安全附件、警示标识、应急停机装置是否有效。
5.通用安全:水电油气、消防设施、应急通道、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实验操作规范、人员培训与准入、应急预案与演练等是否落实。
(三)责任与整改落实排查
1.开课学院(部门)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是否明确,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压实。
2.评估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整改复核”的项目是否完成整改并复核通过;“不通过”项目是否立即终止。
3.实验项目重大调整或发现新风险是否重新评估,是否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四、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本周三12:00)
各开课学院(部门)作为主体责任单位,立即组织实验项目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评估专家开展全覆盖自查,逐项核对评估报告、现场核查危险源与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暂停相关实验并上报。
2.全校集中排查阶段(本周四全天)
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开课学院(部门)自查情况、实验场所、高风险实验项目等进行现场抽查与全面核查。
3.总结整改阶段
学校通报排查结果,对隐患突出、整改不力、未落实评估要求的单位严肃追责;各单位完成闭环整改,完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务必深刻认识重大安全事故警示案例,杜绝麻痹松懈,严格执行学校评估管理办法,确保自查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全面自查,如实上报。严禁隐瞒隐患、虚假自查、违规运行未评估实验项目;自查结束后按要求提交《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自查整改台账》,经开课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3.立查立改,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项销号,高风险隐患立即停用整改;强化师生安全培训与准入管理,规范实验操作,加强现场值守与应急准备。
4.长效管控,常抓不懈。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健全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复核、动态管控机制,把安全要求贯穿实验教学全流程。
请各学院迅速部署、狠抓落实,务必于3月25日前完成自查并做好迎检准备,坚决守住实验教学安全底线。
附件:1.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整改台账
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